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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床去辦事處領件,已驗證的中英文的結婚證書要一直釘在一起 , RCMP 無犯罪記錄也驗證了,德特也收到90天的停留簽證(好棒喔!)


取中文聲明書,老公有親自去辦事處辦理,到時候回台灣就不需要帶有驗證過的取中文聲明書.    
我們去辦事處的時候就把取中文聲明書和結婚證書驗證時一起繳出去,結婚證書的翻譯本,老公的姓名就要寫他取的中文姓名(陳宇鑫),之後領件的時候不會收到中文聲明書!我忘記了,還很緊張的打電話回去說我沒收到老公的取中文聲明書!
阿姨說當初就跟我解釋過了,要打屁股(哈,我忘記了!)因為他本人在現場辦理所以免繳18元費用,到時候到現場辦登記還會再寫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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